【属予作文以记之的以什么意思】在古文学习中,“属予作文以记之”的“以”是一个常见的虚词,理解其含义对于准确把握句子意思至关重要。以下是对这句话中“以”的具体分析。
一、
“属予作文以记之”出自《岳阳楼记》(作者:范仲淹),其中“以”是介词,表示目的或原因,常译为“用来”、“以便”等。整句的意思是:“嘱咐我写一篇文章来记录这件事。”这里的“以”起到连接动作与目的的作用。
在文言文中,“以”有多种用法,如表示工具、原因、目的、时间等。但在本句中,“以”主要表示目的,即“为了……而……”。
二、表格展示
词语 | 出处 | 原文 | 释义 | 用法 | 翻译 |
以 | 《岳阳楼记》 | 属予作文以记之 | 表示目的 | 连词,相当于“用来” | 用来记录这件事 |
作用 | — | — | 表达行为的目的 | — | — |
其他常见用法 | — | — | 表示原因、工具、时间等 | — | 如“以故”(因为)、“以刀”(用刀)等 |
三、拓展说明
“属予作文以记之”中的“属”通“嘱”,意为“嘱咐”;“予”是“我”;“作文”是“写文章”;“记之”是“记录这件事”。整句话的意思是:“嘱咐我写一篇文章,用来记录这件事。”
在文言文中,像“以”这样的虚词往往需要结合上下文来判断其具体含义。通过了解“以”的不同用法,可以帮助我们更准确地理解古文内容,提升阅读和写作能力。
结语:
“属予作文以记之”的“以”在句中表示目的,相当于“用来”。掌握这类虚词的用法,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古代文献,提高文言文阅读水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