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产类科目
1. 现金:记录单位库存现金的变动情况。
2. 银行存款:反映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。
3. 应收账款:记录因提供服务或商品而应收取的款项。
4. 预付账款:用于记录已经支付但尚未收到服务或商品的款项。
5. 存货:包括原材料、在产品及成品等。
负债类科目
1. 短期借款:记录从银行或其他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借款。
2. 应付账款:反映因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而需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。
3. 预收账款:记录已收到但尚未提供服务或商品的款项。
4. 应交税费:用于核算应缴纳的各种税款。
净资产类科目
1. 限定性净资产:指受限制用途的净资产。
2. 非限定性净资产:没有特定用途限制的净资产部分。
收入类科目
1. 捐赠收入:记录收到的捐赠款项。
2. 会费收入:会员缴纳的会费收入。
3. 政府补助收入:来自政府的补助资金。
支出类科目
1. 业务活动成本:与主要业务相关的支出。
2. 管理费用:日常管理过程中产生的费用。
3. 筹资费用:为筹集资金所发生的费用。
以上仅为部分常见科目示例,在实际操作中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。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会计制度,并定期进行审计以保证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。同时,合理运用上述科目有助于提高财务管理效率,促进组织健康发展。